创新办学理念 盘活社会资源——青海省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老年教育新模式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 2021-09-10
9月8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携省老年大学副校长,实地考察勘验西宁市老年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正在筹建之中的西宁市老年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以老年人书画、器乐教学、艺术交流为主要特色。该中心紧临西宁火车站,面朝北山,背依湟水。拥有楼盘四楼整层使用权,面积980平方米,可用作教学及教学保障的大小房间20余间。
实地全面考察勘验后,阿更登充分肯定了西宁市老年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区位优势、场地条件与办学理念。同时也指出,拓展市场主体,整合社会资源,是满足老年服务对象需求,推进全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必经路径。阿更登强调:
第一,各级关注,政策扶持,是老年教育事业“借鸡孵蛋”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整合与老年教育相关的职能部门力量,加强了对老年教育的统一领导,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省政府和省民政厅先后印发了《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与《青海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作为全省民政孵化、培育和发展教育类社会组织的重头戏,为老年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第二,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是老年教育事业“提质增效”的重要前提。无论是教学设备先进、学科设置齐全、师资力量强大的省老年大学,还是准备承接政府购买老年教育服务的专业性强、课程设置各有侧重的社会服务机构,都要特别注重在管理上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要始终坚持公开原则,将课程设置、收费标准、校规学约等面向社会公开;要始终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增大灵活性,增强实用性,确保“教其所需、授其所益”;要始终突出社会化原则,全力为老年人提供同等受教育的机会,让更多的老年人学有所乐,且学有所成。
第三,创新理念,开门办学,是老年教育事业“推陈出新”的不竭动力。要突出老年教育的时代性,举办、合办或参与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活动,抒发老年人对党对祖国的感情,展现老年人感恩社会、回馈社会的风采;要突出老年人的社会性,利用老年人的社会影响力,通过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文化活动的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接触社会、参与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要突出交流合作,坚持走出去办学,开阔学员眼界,学习外省老年教育的服务理念和经验,实现提高教学质量与提升社会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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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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