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八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的函
教职成厅函〔2021〕1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办公厅,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
为推动新时代高等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启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换届工作。
现请有关部门推荐1名现职副部级领导、有关高校推荐1名现职校级领导作为第八届全国考委副主任委员人选。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反馈至教育部考试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gaoz@mail.neea.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卓,010-82520092,13810447409,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清华科技园立业大厦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考综合处,100084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