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发展,人社部推出人才培养举措

来源:人社部 2022-05-24
近日,11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明确将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 一起来看,人社部门要做哪些事: 1 加强人才培养引进 实施专项人才计划,选拔一批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 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培养、吸引和留住骨干人才。 组织实施制造业技能强基工程,健全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负责) 2 推动人才共享共用 推动大企业自建或联合社会力量建立人才学院、网络学习平台、公共实训基地等,打造专业化开放共享培训平台,加强对产业链中小企业人才培养。 鼓励大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造就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 探索建立大企业、科研院所技术型专家人才到中小企业 兼职指导和定期派驻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人才队伍融通创新能力 引导大企业开展 人才交流、培训活动,加强大中小企业人才理念、技术、管理等方面交流。 开设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主题班,帮助经营管理人员拓展融通发展视野、深化融通发展思维、提升融通对接能力。 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加快数字技术领域人才培养,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谋划建设一批 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面向融通创新需求打造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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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有一条吸引人的政策: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022-05-24

阳光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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