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要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6月13日,大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布专项督导工作推进方案。
据大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有关制度规定涉及到千家万户,此次国家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不仅是提要求、立规矩,也是为每个家庭赋能、为家长“充电”。
大庆作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第一年迎接省级专项督导的试点市,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要求,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等),按照省20方面督导重点内容和市52项督导要点进行督导推进。
在市52项督导要点中,对教育部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妇联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独特作用、卫健对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等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法院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等多个部门及领域建立了详细的评价体系,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施工作情况的实地督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大庆市家庭教育发展现实基础,以普法宣传为主线,发挥部门联动整体合力,探索有效途径,积累经验,强化示范引领,落靠法定职“责”,协同分工担“责”,专项督导负“责”,高标准做好省级专项督导的迎检准备,树立大庆家庭教育“样板”,擦亮大庆家庭教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