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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展第六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

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贯彻中央和省委加快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部署,培养打造江苏省数字经济人才高地,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第六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

 据通知,本次申报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满足《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15〕1号)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数字经济领域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优势明显。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培训经验丰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拥有满足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产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具备紧跟数字经济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研发适应本地区、本行业数字人才培养培训课程的能力。

(二)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学员考核、教学科研、培训登记、经费管理、后勤保障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管理制度。

(三)场地和经费保障有力。具备承担数字经济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实训场所等教学设备及相应的硬件设施。具备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建有网络培训和管理信息平台,能够实现网上培训和网络互动交流。

通知要求本次申报工作要强化组织实施。建设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是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和标准,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财政相关规定,申报单位需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对自身的信息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部门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规定,依托各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审查。并按时报送材料。推荐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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