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学生安排相关业务,根据2020年11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我校校历安排和我院教学实际情况,决定将2021年放假做如下安排:
一、元旦:2021年1月3日(周日)正常上课;1月1日(周五)至2日(周六)放假。
二、清明节:4月5日(周一)安排周日的教学工作;4月3日(周六)至4日(周日)放假。
三、劳动节:5月5日(周三)安排周日的教学工作;5月1日(周六)至5月4日(周二)放假。
四、端午节:6月13日(周日)正常上课;6月12日(周六)和14日(周一)放假。
五、中秋节: 9月19日(周日)正常上课;9月20日(周一)至21日(周二)放假。
六、国庆节:10月7日(周四)安排周日的教学工作;10月1日(周五)至6日(周三)放假。
若年内因特殊情况,放假安排有所调整,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