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我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协调小组组长刘金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纪检监察室、党政办、组织人事部、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刘金霞首先介绍成立协调小组的背景及意义,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工作摆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全局,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有关决议和工作要求,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自的业务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总结经验,促进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三是要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打破“条块分割”的工作观念,提高协作配合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既各司其职,又通力配合,优势互补,努力达到“1+1>2”的效果,真正形成党委牵头,纪委监督,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四是要注重探索创新,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各成员单位要注重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加科学有效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开放大学建设。
学校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何刚宣读了《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明确了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组织实施办法。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作为,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就如何发挥协调小组作用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