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学习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12月2日上午,学院院领导、培训部全体人员参加高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线上研讨会,该会议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召开。
会议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进行解读,北京市教委高等教育处、辽宁省教育厅职成处、江苏省教育厅高教处、福建省教育厅职成处、以及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院进行主题发言,对规范管理,落实高校主体责任,推动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进行经验交流。
学院通过参加此次培训会,加深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学习和认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对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职责、合作办学、教学管理、条件保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和促进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政策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