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发挥继续教育基地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作用,不断提升继续教育基地能力和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示范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遴选工作。
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遴选条件:
(一)2020年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日常运行管理规范有序,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500人。
(三)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且成效突出、示范性较强。
入选基地可获得的资助标准为:
(一)每年集中开展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遴选,每次遴选5家左右,分2年给予总额20万元资助,每年10万元。已获资助的4年内不再重复享受。
(二)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专家授课、师资培训、教材课件开发、数据库开发、课题研究等。
通知明确,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遴选工作是促进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将贯彻落实好我市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业绩突出且具有广泛社会公认度和认知度的继续教育基地推荐出来,客观公正的提出推荐意见。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委办发〔2017〕14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在审批相关项目申请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具体申报人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该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通知要求,各地区和各单位在审核中发现继续教育基地存在虚报、作假等方面问题的,经查证属实将取消遴选资格并撤消认定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格。本次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遴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