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此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曾明确提到“要将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也提到“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
在2021年的《职教法》修订草案中,对“普职分流”给出了明确的规划: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而最终版本中,修改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对普职分流的描述从“分流”到“协调发展”,几字之改格外有深意。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事实真的如此吗?
中国教育在线注意到,在今年2月23日教育部召开的新春系列第三场发布会上,职成司相关负责人对“取消中考后普职分流”的说法做出明确回应。
会上有记者提问,“两会”上有一些代表和委员建议取消中考后的“普职分流”,引发了很多关注。现阶段要如何理解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对此,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应该说是世界各国的基本做法和共同趋势,也是我国“十四五”时期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重任。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既可以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学习需要,又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空间和通道。同时,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在扩大就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所以坚持普职分流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高质量、普及化的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所以我们将积极推动各地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健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等因素,一方面,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应用型人才发展多样化需求,合理规划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另一方面,最根本的还是要把中职教育自身办好,提升自身的质量,在普职融通上下功夫。
一是要提升中职办学条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办学条件短板,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双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
二是要畅通升学渠道。高质量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
三是要优化办学定位,中等职业教育要按照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普、融通等多种发展路径。
总的来讲,就是要通过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对此,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陈志文认为:新职教法“取消普职分流”的说法,应该是错误的,是对职教法的误读、误解。
2021年,中央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大会。这次会议对于普职分流原则仍然是坚持的,只是表述有改变,不再强调过去几十年曾坚持的5:5,表述为大体平衡。
同时,对中职的定位有改变,也从就业调整为就业与升学兼顾,换句话说,升学也是中职主要发展方向。中职不能考大学本就是误解,不存在的事实。
北京大学去年调查显示,65%中职学生升学了,上大学了,而不是就业。
在今年年初新春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再次明确否定了取消中职分流的建议。
最后请大家注意,法是法,政策是政策。两者话语体系不同,不能用政策错位解读法律规定。
我们理解公众对于普职分流的期待,但是大家还是要保持理智,不要以讹传讹,静待相关方面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