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于2023年7月19日发布,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行整体设计和系统部署,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2023年9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
10月24日,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布成立民营企业人才学习中心。对此,院长刘震讲到“学院成立民企学习中心也是着力贯彻落实‘三个第一相结合’在民营企业人才培养领域的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刘震提到“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税收贡献超过50%,国民生产总值占比超过60%,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占比超过70%,城镇就业占比超过80%,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0%),是创新创业和科技研发的重要主体。秉持广育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各类人才的使命,学院近年来在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上服务了一批具有行业、产业、区域代表性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今年以来,学院更是专门面向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工作,先后发布了民营企业学习生态圈(象限图),民营企业夏、秋、冬季开课计划等。”
刘震强调“要把学院在央国企、头部民营企业成功实践的人才发展成果,加快惠及更多科技型、创新成长型民营企业,针对民营企业特点加快建成具有清华特色的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学习生态圈;要把包括大国工匠能力模型、企业管理者胜任力模型、企业数智化转型、技术转移转化专业队伍建设、企业ESG管理建设、企业党建等一系列学院重大人才发展成果引用到民企人才培养上。”
民营企业人才学习中心依托学校学院优势教育资源,聚焦助力民营企业练好内功,在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经营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拓展国际视野、继承和发扬企业家精神、增强核心竞争力,特别将在科技创新、人文提升方面为民营企业家、经营管理队伍、专业技术队伍赋能,助力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