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教育部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出台研制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首份文件,对于统一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政策,转变管理方式,明确责任和管理程序,加强信息服务与过程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10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内容、程序等提出规范性要求,并部署开展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通知》指出:明确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高校应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新媒体平台等互联网媒介加强审核,对涉及虚假夸大违规信息进行有效过滤。
《通知》还特别强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内容特别是有关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通知》同时,并以负面清单方式规范了发布内容的4项判断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坚决规范高校非学历教育的办学行为,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高校非学历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研究提出规范管理的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2021年11月11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2021年12月16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和《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完善教材管理体制,加大教材建设力度,严格教材审核选用,增强教材育人功能,服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提质强基。
2016年印发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五年来,对推动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2021年12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规范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自2013年以慕课为代表的在线开放课程在我国高校中兴起以来,教育部持续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用、学、管,2019、2020年先后召开中国慕课大会、世界慕课大会,发表了《中国慕课行动宣言》《慕课发展北京宣言》,成立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联盟,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蓬勃发展。截至目前,我国上线慕课数量超过5.2万门,学习人数达8亿人次,在校生获得慕课学分人数3.3亿人次,慕课数量与学习规模位居世界第一。(此处可删除)
于是2022年2月11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在线课程教学管理涉及高校、教师、学生、课程平台和有关行政部门等多方责任主体,文件重点从五个方面入手提出了相关举措。
一是强化高校主体责任。高校对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负主责,要健全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制度,加强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严格课程选用管理,严肃考核评价。
二是提升教师教学质量。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提供教学服务,选课高校配备的责任教师要加强在线教学全过程的管理、服务。
三是严格学生学习和考试纪律。要求高校强化学生诚信教育和纪律意识,严格在线学习规范与学习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是加强平台监督管理。要求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安全保护等级不应低于第三级。平台须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学习过程监控。教育行政部门对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实施大数据监测,建立平台备案机制和“黑白名单”制度等。
五是开展联合治理。与网信、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五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平台、商家和个人。
针对当前部分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和程序不完善、盲目扩张现象突出,监管不严格、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教育部2022年4月8日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作出规范要求。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起各地各高校按照《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开展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对于已备案但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校外教学点,给予2年过渡期进行整改。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推动各地各高校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管理,确保有关要求落实落地,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全民终身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