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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放大学与浙江省司法厅签署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战略合作协议

6月17日下午,我校与浙江省司法厅签署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战略合作协议。校长张建国,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劳泓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签约采取主会场与分会场连线方式进行。学校二楼报告厅设主会场,各市、县(市、区)开放大学系统100多家办学单位和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设立分会场。

仪式上,党委委员、副校长顾蓓熙与劳泓签署协议。宁波市、衢州市、江山市等分别在当地开放大学分会场签署合作协议,并共同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揭牌。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并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的刑事执行活动。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社区矫正教育管理队伍能力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教活动、矫正对象技能培训、课程资源共建共享、理论研讨和研究等五个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张建国向会场来宾介绍了浙江开放大学的基本情况。他指出,今天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既是浙江开放大学社区教育的办学优势与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的实务优势强强联合、携手推进的显著标志,也是双方战略谋划、主动作为,助力法治浙江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有力见证。他就推进战略合作协议各项内容有效落地、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对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把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作为办学职能的重要内容,弥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事业的薄弱项,凸显开放大学服务社会的功能和实力,把教育送给需要的人。二是要周密部署、积极实践,把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作为服务社区的重要任务,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队伍能力提升培训、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矫正对象的技能培训,深入开展理论研讨和研究,实现双方互动和全方位资源共享,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化水平,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三是要系统联动、形成合力,把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作为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体现,用教育帮扶助力社区矫正工作从规范化向标准化转变,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并成为守法公民,助力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劳泓指出,浙江自2004年5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全省各地积极打造“先锋助矫”“红领之家”等品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帮扶的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将以此签约为新的起点,牢牢把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个大局,紧扣《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宗旨,推动教育帮扶这一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他对此提出三点愿景:一是聚焦初心使命,努力打造助推共富新高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在发挥优势、资源互补上善作善成,推进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二是聚焦守正创新,致力构建教育帮扶新品牌。通过每年实施一批具体项目,健全完善制度、管理和保障体系等措施,不断推动形成“浙派”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新品牌。三是聚焦要素集成,奋力推进共享共赢新发展。以贯彻《社区矫正法》为抓手,进一步与开放大学深化对接合作,努力使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在新的征程中,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体现时代性,交出高分答卷。

签约仪式上,启动了浙江省社区矫正“学技能、强素质、奔共富”专项活动。该专项行动,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70余家办学单位、20584个社区教育办学机构将采用“线上+线下”形式,联动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实现技能就业,斩断重新违法犯罪链条,更好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推动形成“浙派”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新品牌。

目前,全省已有宁波开放大学、衢州开放大学等20多家单位被授予“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柯城区、江山市等30多家社区矫正中心设立了“开放大学教学点”,全省有2.3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空中课堂”接受学历提升、职业技能和法律道德知识的学习、培训。针对初中和高中没有读完的,学校也有学历提升的教学安排,他们修完一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当于同等学力的证书。

签约仪式后,省委党校教授、社会学教研部副主任董敬畏为全省社区矫正系统作共同富裕专题讲座。

各市、县(市、区)开放大学、社区学院领导、相关处(科)室人员,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援派民警、司法所长,共3000余人通过视频见证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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