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规范继续教育活动,推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力度,省人社厅日前印发《甘肃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通过加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切实发挥继续教育基地对行业、区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提供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服务。
基地实行分层分类管理,省人社厅负责基地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监督指导基地的运行管理。各市州人社部门、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基地的使用和管理。获准设立基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施教机构是基地的建设单位,承担基地运行管理的具体工作。申请设立基地的单位应具有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和基地管理制度,能够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和硬件设施,能够满足大规模网络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基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承办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的培训,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举办继续教育交流服务活动等。甘肃省人社厅会同管理单位原则上每两年对基地进行评估,并对基地实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重点对是否按本办法开展继续教育工作进行评估检查。每年对基地开发的教材、课件、网站等优质培训资源面向社会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