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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举办202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民政厅(老龄办)、文化和旅游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民政局(老龄办)、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要求,深入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现将举办202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举办202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发挥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会、老龄工作系统资源优势,推动央地联动,创新载体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突出地方特色,激发全民参与,开辟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新路径,推动各地错时开展,在全国层面形成“周周有活动、省省有特色”,助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

  坚持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在党委领导下,充分调动政府“搭台”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运行机制,汇集社会各方优质资源,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注重激发学习热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激发各类群体的学习兴趣,宣传推介学习典型人物、感人事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尚学、乐学、善学。

  坚持突出地方特色。结合各地实际,用好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实践活动,打造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为广大群众提供泛在多元、智能化、体验式的学习场景和环境。

  注重推动数字学习。构建共享开放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数字学习资源,并加强品质管理,满足广大群众高效、便捷、开放的学习需求。

  二、活动主题

  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三、活动安排

  2024年4月至12月初,按照前期与各地沟通情况,“一省一周”统筹安排各地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贯穿全年(详见附件1)。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活动内容

  (一)创新开展特色学习活动。各地要创新载体、形式和途径,结合地方特色,确定活动主题,线上线下相结合,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活动,打造规模更大、内容更丰富、活动更精彩、氛围更浓厚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充分利用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剧场、工人文化宫等公共文化设施,结合当地红色文化、非遗传承等领域资源,积极开展沉浸式学习实践活动。推动社区、企业、机关积极调动辖区内的文化、教育、科技等学习资源,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知识学习、技能培训、闲暇教育等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就便学习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

  (二)深入开展常规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通过开展主题阅读、开设线上社会大讲堂、数字阅读分享等活动,持续打造品牌阅读活动。结合全国青少年和老年人读书行动,推进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建设。持续开展全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活动,做好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乐龄读书会”等品牌项目,开展“数字赋能 求学圆梦”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三)开展“百姓学习之星”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各地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一批坚持终身学习奋斗成长的励志人物,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的具有时代性和典型性的先进人物。通过举办报告会、阅读分享会等多种形式,发挥“百姓学习之星”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用“百姓学习之星”的先进事迹感召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以及各行各业的群众,激发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全国“百姓学习之星”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四)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巡展活动。各地突出地域特色,统筹学习资源,打造满足学习者需求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通过借助地区各类大型活动、专题巡展等形式,推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深入基层、家庭、群众生活,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关注“一老一小”,积极延展家门口的学习空间,开展家庭亲子阅读行动、书香社区建设活动等,增强广大群众学习获得感。

  (五)数字赋能全民学习。各地积极打造终身学习数智化服务平台,推进跨平台、跨地域、跨层级的学习资源整合与共享开放,积极开展线上学习活动,推进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建设,形成个人终身学习数字档案,支持学习成果的认定、累积和转换。开展老年数字阅读推广工作,开设老年教育课程,打造友好、多终端学习界面,扩大大字版、有声图书资源供给,优化公共文化设施无障碍阅读环境,提供全媒体多终端学习渠道。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官网和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全国工会职工教育培训数字化服务平台,持续组织开展线上学习活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省一案”,各地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具有地方特色、品牌效应和具有影响力的活动。各地教育部门要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发挥学习主阵地作用,会同社区、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各地宣传部门要有机融合全民阅读活动,深化全民终身学习。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用好社会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系列学习体验活动。各地民政(老龄办)、工会结合企业和老年人实际,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各地要指导推动市(地、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不断探索创新深化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有效路径,及时总结凝练典型经验、深挖感人故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地宣传部门要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情况、有效做法、典型人物故事宣传,大力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浓厚氛围。教育部将在相关网站择优选登各地报送的案例、图片、视频等,并组织中央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各地特色亮点活动情况表》(附件2)和《202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3)分别于4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各地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人及电话:李勖晟,010-66097704;电子邮箱:sjc@moe.edu.cn。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联系人及电话:黄晓晨、关昀,010-58582578 13601198336;电子邮箱:caeabgs@126.com。

  附件:

  1.2024年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安排表

  2.各地特色亮点活动情况表

  3.202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4年4月1日

2024年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安排表

序号

1

4月8日—14日

甘肃省

2

4月15日—21日

内蒙古自治区

3

5月6日—12日

山西省

4

5月13日—19日

西藏自治区

5

5月20日—26日

重庆市

6

5月27日—6月2日

青海省

7

6月3日—9日

云南省

8

6月10日—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9

6月17日—23日

广东省

10

6月24日—3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

11

7月1日—7日

陕西省

12

7月8日—14日

湖南省

13

7月15日—2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4

7月22日—28日

江西省

15

7月29日—8月4日

黑龙江省

16

8月5日—11日

浙江省

17

8月12日—18日

湖北省

18

8月19日—25日

河北省

19

8月26日—9月1日

河南省

20

9月2日—8日

海南省

21

9月9日—15日

辽宁省

22

9月16日—22日

贵州省

23

9月23日—29日

福建省

24

10月7日—13日

天津市

25

10月14日—20日

四川省

26

10月21日—27日

江苏省

27

10月28日—11月3日

吉林省

28

11月4日—10日

山东省

29

11月11日—17日

上海市

30

11月18日—24日

安徽省

31

11月25日—12月1日

北京市

32

12月2日—8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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