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高等继续教育> 政策公告>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 正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

  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1、凡标注中国教育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教育在线及本文链接。
2、本文链接:http://cdce.eol.cn/zhengce/14722.html
3、如果你希望被中国教育在线报道,请发邮件到jijiao@eol.cn告诉我们。
免责声明:

1、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推荐

阳光继教
直播预报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