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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1年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职业药师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原则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提升执业能力为核心,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执业药师(含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从业药师。

三、继续教育内容

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常见病症的诊疗指南;公众健康管理;医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动态等基本知识。

四、学时学分要求

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一)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二)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五、继续教育方式

(一)公需科目学习方式

暂缓(待国家药监总局通知后再另行通知)。

(二)专业科目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由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组织实施。由专业施教机构负责培训。

2021年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和上级有关要求,全部采用网络教学培训。

已注册的学员通过“上海药师网”继续教育栏目(或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APP)完成选课、缴费后,即可在继续教育栏目“网授学习”中进行学习,学员完成60学时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20学分。

未注册的学员请先登录“上海药师网”在学员注册上进行自助注册登记,经协会审核1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号登录。

2020年取得资格证的学员,不需注册,但在登录后须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

培训费: 300元人民币/人·年。

六、学分抵扣

根据相关规定,抵扣学分的论文,须在缴费前携带论文原件、复印件到协会确认。必须是在前三年发表的论文,并只能抵扣发表论文后的三年学分。

七、培训须知

详见附件《2021年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学员请务必仔细了解《指南》中的具体操作顺序、步骤、要求及注意事项。

八、协会工作地点、时间和咨询电话

1、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宝通路466弄60号5楼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周五:上午9:00~11:30

3、联系电话:64516320、64516322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

二Ο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2021年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顺 序

步 骤

日期  设定

具 体 要 求

注 意 事 项

1

登录

3.15启动

1、在“上海药师网”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进行登录。

2、未在“上海药师网”注册过的学员请在“上海药师网”首页上进行自助注册登记,经协会审核1个工作日后登录。

3、请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登录(www.shys.org.cn)“上海药师网”

1、3月15日起学员可在“上海药师网”或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APP”进行登录和具体操作。

 

2、“学员登录”,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3、2020年取得资格证的学员,不需注册,但在登录后须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后再继续操作。

2

缴费

3.15

~10.15

网上缴费:2021年所有学员的培训费均在网上缴费,即通过“上海药师网”或“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APP”操作系统“财务管理”中的提示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在“收费明细”中查询。

 

单位集体缴费:20人以上,个人不受理

账户: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

账号:31001551700050009215

开户行:建行田林支行

 

 

1、学员可在菜单“财务管理”中缴费。

 

2、按所需学分进行缴费,每人每年须完成专业科目20学分,培训费300元/年。补学分按年计算,仍按300元/年计。抵扣学分者请按在缴费前经协会确认后的学分,按15元/学分缴纳。

 

3、集体缴费请将汇总名单(集体缴费的表格请下载统一模板)发送到协会财务邮箱:ysxhcw@126.com

3

选课

6.15~10.15

1、进入“上海药师网”或“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APP”操作系统,按菜单“继续教育”操作提示和所需学分进行选课、确认。

 

2、课程形式:2021年网授课程,每课件2学分,学员需完成20学分/年。

 

3、补学分:补2019年学分的,每课件1.5学分,仍按照15学分/年。其余年份均按每课件2学分,20学分/年。每个学员最多补4年。

 

1、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选课,所选课程的分值应与所需学分一致。一旦选了课,应在一周内“确认选课”。如不确认,一周后系统将自动删除所选课程,需重新登录选课。

2、“确认选课”后即会自动扣款,锁定当年选课信息,不能补选或更改。10月15日后,选课系统关闭。

 

4

上课

6.15~12.31

上课形式:网授。登录“上海药师网”或“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APP”继续教育操作系统中进行学习、答题、考核、结课。

 

1、打开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登录进入本人账户;

 

2、进入继续教育--网授学习,选择年度后会显示所选的网授课程信息;

 

3、选中所学课程,点击“去学习”按钮,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网课学习平台;

 

4、当完成网课学习后,继续教育平台会自动更新当前课程的状态,并自动签到,状态显示已完成。

 

5

学分  申请

7.1日起

1、在“上海药师网”或“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APP”菜单“继续教育”处选择学分登记申请,请先对所学课程进行评价,然后勾选申请年份、学期、学分、勾选课程,再确认学分登记申请。

2、申请成功后,次日可查询审核信息。

须完成所选网授程学习后才可在网上进行“学分登记申请”。

 

6

学分凭证打印

7.1日起

学分登记申请经审核后,可登录“上海药师网”、“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APP”继续教育操作系统的菜单“学分凭证打印”处选择学年、查询。

学员如需打印,自行通过电脑客户端打印“学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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