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高等继续教育> 政策法规> 关于转发“关于设立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的函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设立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的函

教职成司函〔2015〕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15〕3号),进一步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激发职业院校参与职工继续教育的活力,提高有色金属行业企业职工能力素质,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有色金属分会、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等机构拟在各地职业院校中遴选设立30家左右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现将他们关于设立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要求在本区域内遴选推荐2-3家职业院校,由学校直接联系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报送相关材料。

  希望各地、各行指委学习借鉴有色金属行指委有关做法,积极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设立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10月27日

1、凡标注中国教育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教育在线及本文链接。
2、本文链接:http://cdce.eol.cn/zhengcefagui/354701.html
3、如果你希望被中国教育在线报道,请发邮件到jijiao@eol.cn告诉我们。
免责声明:

1、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推荐

阳光继教
直播预报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