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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教育现代化与高等继续教育改革发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教育现代化与高等继续教育改革发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9〕99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的战略任务,切实推进继续教育现代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46号)安排,我司定于2019年11月25日-29日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举办“教育现代化与高等继续教育改革发展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度解读《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及教育现代化对高等继续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借鉴国际终身教育发展前沿趋势和国内创新实践,研究高等继续教育发展的若干理论问题、质量保障体系构建、改革创新举措等;聚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探索高等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路径。

二、研修对象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1人)、开放大学教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1人)。研修班学员总数为70人左右。

三、研修方式

研修课程将采用高端讲座、边走边学、世界咖啡、结构化研讨、案例交流等培训方式,并邀请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高校著名专家学者授课。

四、时间、地点

研修时间:2019年11月25日—29日(11月24日报到,29日返程)。

授课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

报到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逸夫楼一楼大厅

五、其他事宜

1.本次研修班不收取食宿费和培训费,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用需单位自理。

2.请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19年11月12日前传真至华东师范大学(传真号:021-62231250),电子表格请发送至电子邮箱:edp@ecnu.edu.cn 。

3.参训学员要认真学习、严守纪律、保证出勤,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五分之一学时,确保高质量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4.集中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需提交一份8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重点围绕“教育现代化与高等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思路举措和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5.参训学员研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华东师范大学颁发培训证书(结业证书)。

6.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联系人:郭振超,秦淑萍

联系电话:021-62233203;18918472619、18101860661

电子邮箱:edp@ecnu.edu.cn

传真:021-62231250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人:李薇、徐璐

联系电话:010-66097822

附件:学员情况登记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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