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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老年教育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6〕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召开老年教育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的系列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0日,会期1天,12月19日报到。

  地点:上海东方绿舟度假村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6888号)。

  三、参会人员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

  (二)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老年教育或继续教育工作的厅级负责人1名和处级负责人1名。

  (三)部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研究机构代表。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由上海市教委协办。

  (二)请于12月16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会务组,同时传真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会务组:上海市教委

  联系人及电话:姚岚,021-23116823,18116286776

  传真:021-23116834

  电子邮箱:zsjyc1130@163.com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刘英、蔡妍

  联系人及电话:010-66096253

  附件:老年教育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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