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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2021年春季学期学费缴纳通知

各学习中心:

为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费收缴工作,根据《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依照执行。

根据北京大学财务管理规范及《关于继续教育学生线上缴费通知》(见附件22-1)的相关规定,自2017秋季学期开始,学生需自行通过线上缴费系统完成学费缴纳  。

一、2018春季及以前学期入学学生

1. 学生线上自行缴费方式。线上缴费需用户登录学生空间进行缴费,一旦线上缴费成功,学生可自行开通选课。学费缴纳时间是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4月25日。

2. 收费标准:2009秋学期以后入学学生执行2009年9月以后收费标准,各学习中心应严格执行网上公布的收费标准及计划。

3. 确认学费到帐后,根据学生线上缴费数据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具体交费方法请参看附件22-2《网上缴学费操作手册-学生》。

二、退费

1.退费条件:学生应在退学申请批准后办理退费手续。为方便学生,简化流程,退费申请和退学申请可一同上报。

2.申请时间:根据学籍要求的退学时间,本学期退费时间为2021年05月10日。

3.具体流程:

⑴ 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如在选课日期前,可自行在网上取消本学期已选课程。同时将原始缴费收据交到学习中心。

⑵ 学习中心在二级管理平台中提交异动申请,并打印《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员异动学费结算单》。学生本人需签字确认,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

⑶ 学习中心将学生缴费原始收据和《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员异动学费结算单》上交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退费手续。

⑷ 如发生退费情况,学校将所退学费汇到学习中心账户,学生到学习中心签字领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各中心收费标准及计划可通过网站查询,详细路径是:www.pkudl.cn →→→ 在用户登录窗口中填写中心帐号及密码并登录→→→ 财务管理 →→→ 收费标准、收费计划。

2. 线上缴费需用户登录学生空间,在“个人信息”栏目中使用“在线充学费”功能,详细操作见《网上缴学费操作手册》。

3. 在学费缴纳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 王莹 老师。

电话:010-62756321,邮箱:wangying1002@pku.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9号

邮编:100080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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