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司富春指出: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对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处于大有可为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新时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在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较为宏观,缺乏可操作、可落地的制度文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的界定还不明朗,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资质未作明确要求,在收益分配、产权、模式等方面没有明确的界限,校企双方的权、责、利边界不清晰。同时缺少法律制度层面的保障,经费支持和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企业用人之间缺乏深入的沟通和交流。
因此,司富春建议,要找准产教、校企之间的“共赢点”、“同波段”,构建政、行、企、校等社会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校企合作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校企双方资质、合作范畴、方式、内容合作形式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分类,鼓励职业学校主动与行业龙头企业、区域重点企业、生产型实体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加强对教育型企业、中介型企业合作项目的管理,突出教育的公益性,规范校企利益分配制度,从源头遏制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此外,进一步夯实职业学校主体责任,建立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对师生、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为校企合作划清“红线”;推动出台职业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并细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的具体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合办学,有效激发企业参与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