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292号)有关规定,为切实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助学行为,省教育厅、省自考办组织对全省154家助学机构(含本、专科高校66所,中职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88所)进行了年审,现将年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4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与个人如有异议,可实名书面向省自考办反映(个人反映问题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安慧,联系电话:0731-84714915(兼传真)。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