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师〔2021〕66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养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教师〔2022〕103号)精神,为推动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激发教师自主发展动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养,现就加强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主体责任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每五年一个周期,每周期每名教师须参加完成360学时(含校本研修)的继续教育,原则上每名教师每年至少完成72学时。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市域7%基础教育专任教师的高端培训任务及直属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域全员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中小学校负责校本研修工作。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等)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协助做好区域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整体规划研制、项目组织实施、学时登记管理、培训基地和团队建设、选育用评制度落实等工作。
二、分层分类对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实施创新管理
各地要依据教师专业标准、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等,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方面,分层分类、分级分岗、统筹安排一周期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对教师继续教育360学时进行结构性安排,确保每名教师都能找到对应发展项目平台、每个周期都能实现进阶发展。要建立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时的新任教师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时。新任教师培训学时不列入教师周期继续教育学时。要加强校本研修工作,推动校本研修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校本研修按120学时列入继续教育学时。积极推动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制改革。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县培计划”,校本研修,教师学历提升、参加县级以上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其他专业发展形式转换获得。河南教师网络学院在省教育厅的领导指导下,依托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平台,对全省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教师继续教育“一人一号、一人一证”。实行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有效记录每名教师专业发展过程,对教师发展实施基于大数据的科学、专业评价。
三、聚焦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各级教师培训应根据新时代发展要求,积极回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明确各学段教师培训重点。高中教师培训应围绕高中新课标新教材的解读和使用、新高考命题、新课程教学、新方法新技术应用等,推动高中教师深刻理解国家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的改革精神和政策要求,及时掌握基本理念和实施策略,持续提升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要聚焦落实新课标,以新时代教师素养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导向,围绕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以及课后服务能力和五项管理要求,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为主,推动课堂革命。幼儿园教师培训要聚焦落实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围绕提升幼儿园教师“七大能力”开展专题培训,推动科学保教。校园长培训要聚焦落实校(园)长专业标准,提升校园长依法治校能力、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引领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史”教育、师德师风、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科学教育、国家安全、法治教育、融合教育、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等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每周期按照不低于60学时进行安排。要逐步开展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专项培训,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和责任。
四、加快建设基础教育教师智能研修体系
省级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和河南教师网络学院,建立教师网络研修平台,逐步建立教师培训课程超市,持续优化优质培训课程供给,根据教师学习大数据精准推送学习内容,不断激发教师发展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县要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课程资源、平台作用,分学科建立教师研修专家指导团队,依托教师工作坊、名师网络工作室等线上学习共同体,指导教师自主发展、学校校本研修、跨区域教研,实现教师发展个性问题线上即时解决、共性问题线下整体解决,推动教师发展的交互性、伴随性、智能化和个性化。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教师专业发展测量、评估和项目设计机制,推动教师培训数字化转型。
五、强化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保障
省级依托河南教师网络学院,建立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专家指导团队,对全省各市、县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和评价等。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将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区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局,统筹用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县培计划”和校本研修五级教师培训资源,加强教师培训师队伍、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队伍及其工作室、市县教师发展中心等建设,严格按“市县按照不低于当地教师工资总额的1.5%—2.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等要求,足额安排使用教师培训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项目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适时通报给市、县党委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