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出,要稳步推动“三农”服务队伍学历教育,培养村务管理专业人才,储备村级优秀后备干部。并且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梯度均衡配置区、乡镇、村三级公共服务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优化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基础薄弱园帮扶。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建设,全覆盖启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手拉手”结对工作。
《通知》还强调,要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返乡留乡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青春建功行动计划等,培育10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和一批“神农领军英才”,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能力培训。继续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优秀创业项目评选资助,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利用农业职业院校办学资源,送教下乡、开设“田间课堂”,建设一批通识课程和“三农”特色课程。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向服务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将论文写在京郊大地上。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京医老专家支援生态涵养区”项目等,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充分发挥市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强化首都乡村振兴高端智力支持。
《通知》最后要求,要健全政策推进保障机制。市有关部门要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实施支持乡村振兴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各涉农区要完善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机制,督导区级部门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落到实处。市区两级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稳扎稳打,防止“一刀切”,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标准化考核,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及时调整制约乡村发展的不合理政策规定,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动“三农”领域加快走上投入就有产出、支持就有发展的正向循环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