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厅提〔2021〕269号
陶竞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的建议》(第413号提案)悉。感谢您对我省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启发作用和指导意义。结合省红十字会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及成效
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是保护学生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职员工职业能力提升和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我省高度重视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出台省级文件,加强应急救护培训政策指导。2014年,省红十字会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学校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和教师岗前培训,提高教职员工中的救护员比例。近年来,省教育厅每年联合省爱卫办、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全省“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在《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估标准》中,明确提出“学校建立红十字组织,吸收会员”“学校有计划开展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救护知识培训”等建设标准和评估要求,积极推动学校红十字工作和救护知识培训。2021年3月,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积极开展中小学急救常识普及,推广高中生、大学生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同时,省教育厅在每年的全省教育系统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会议、省高教学会高校保健医学分会年会,以及全省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班等会议培训上,都将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以重申和强调,要求各地各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分层开展。
(二)将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内容,推动各地各校加强培训。根据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任务,结合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省教育厅将包含应急救护培训内容的健康教育纳入教师职前培养,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平台,分层开展校医和保健教师等教职员工的培训工作。2019年以来,在全省师资培训平台中,每年下达全年指令性培训班次和计划,依托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教师和校医培训,培训中就包含了应急救护培训内容。省教育厅、省学校卫生保健指导中心连续多年组织全省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班,对学校健康教育教师和校医进行健康教育方面的培训,多次邀请专家开设应急救护专题讲座。全省各地各校日益重视提高教职员工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内容,通过专项培训有效提高教师环境安全评估及事故预防能力,掌握意外伤害事故的特点及救护原则,提高应急救护和生命安全教育的能力。例如2020年,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为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的教师开设了7个班期课程,专家指导、师生互动、现场演练、情景模拟相结合,通过理论和实践考核,843名参训教师获得了应急救护员证书。
(三)部门协同,积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系列活动,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培训。近年来,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联合在全省高校持续开展“红十字点亮青春高校行”系列活动,先后走进浙江音乐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高校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结合新生入学、军训或“5.8”红十字博爱周、“世界急救日”等节点,组织举办公益性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讲座和救护员培训,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在高校中培养救护师183名、救护员1260名。至2020年底,在学校教职员工中培养应急救护培训师近1000名。全省各地红十字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要求分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系列活动。例如,杭州市将应急救护培训列入全市初中、高中学生课程,建立覆盖全员的长效培训机制,连续3年在市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中开展应急救护心肺复苏技能检测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下步工作举措
尽管近年来我省在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分层培训,不断提升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水平。
(一)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省学校红十字工作。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中红字〔2020〕2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2号)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明确不同学段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共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省学校红十字工作。
(二)印发省级文件,加大教职员工救护培训力度。近期,将联合省红十字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培训取证,切实提高意外伤害现场施救能力。到2030年,中小学教职员工接受救护员公益培训的师生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0。对取得救护员证书的校医、体育老师、班主任等开展救护师资培训,培训合格的师资在军训期间等对学生进行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学生避险、救护技能。
(三)将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内容,持续推动各地各校开展分层培训。在全省师资培训平台中,下达全年指令性培训班次和计划,在相关班次中将应急救护作为一项内容进行培训。适时举办全省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班,将应急救护作为专题内容,邀请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到场讲座或培训,通过直接办班,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和学校健康教育教师和校医。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全省的“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和评估工作,推动各地各校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和应急救护培训。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将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内容,积极争取红十字会、卫生健康等部门支持,分层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学校教职员工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何邦键,电话:0571—88008729)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