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从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更好地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全面提升其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结合道路运输政务服务“放管服”和“最多只跑一次”改革精神,编制手机端“延吉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小程序,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自行安排学习时间,使用手机参与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继续教育培训周期为每年的1月1号至12月31号,根据当年的政府指令性现场教育培训时间段,适当调整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凡从事出租汽车驾驶的从业人员必须依规认真履行继续教育义务,在继续教育培训周期内完成政府指令性现场教育培训及网上的培训课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执行情况将严格按规定计入企业和驾驶员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未按时学满培训课程的,将根据《延吉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细则》予以扣分,同时学满培训课程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运营。
网上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将结合“人脸识别”功能,实时与出租汽车电子服务监督卡电子照片进行比对。